关于山东中德发酵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6816037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0日收到的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425执恢37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中德发酵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及存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日期自2022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7日。
查封由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