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国锐化工有限公司、 辽阳兴家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150502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执2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对鞍山市国锐化工有限公司、辽阳兴家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抵押设备进行查封(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5日。
原查封案号为(2021)辽03执保91号。
查封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