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利通重型机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8日收到的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吉0623执196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源市利通重型机器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摇臂钻床(型号:Z3080×25)一台;摇臂钻床(型号:Z3050×16/1)一台;卧式铣镗床(型号:TPX6113/2)一台;立式车床(型号:C5225)一台;插床(型号:B5050A)一台;滚齿机(型号:YQ31315)一台;万能升降台铣床(型号:X62W)一台;万能工具磨(型号:M6025A)一台;卧式机床(CW61125E)一台;800毫米滚齿床(型号:Y3180K)一台;锥齿轮刨齿床(型号:Y2350A)一台;普通车床(型号:CD6140A)两台;牛头刨床(型号:B60100)一台;卧式镗床(型号:T611)一台;车床(型号:CW6163B)一台,限制办理过户、转移、抵押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