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市荣富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8日收到的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1324民初27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告朝阳市荣富陶瓷有限公司所有的合力叉车4台,临工50型铲车1台,厦工50型铲车1台,外贸出口砖(100mm×300mm规格的200000片、100mm×400mm规格的125000片、100mm×200mm规格的250000片、100mm×100mm规格的50000片),保全标的额49万元。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止。
查封由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