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汇金达清洁溶剂油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961400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内0624执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单位鄂尔多斯市汇金达清洁溶剂油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储油罐1-10(32个)、无压锅炉(1台)、柴油发电机组(1组)、消防机泵系统(双吸4套、多吸2套、单机3套)、消防水系统(1套)、照明系统(1套)、装车栈台(1台)、卸车站台(1台)、储运机泵系统(离心14套、卧式6套)、真空断路器(1个)、变压器(1个)等23种特种设备69件。

二、上述查封财产由被执行单位鄂尔多斯市汇金达清洁溶剂油有限公司负责保管,不得转卖、变卖,因被执行单位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单位承担。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4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止)。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