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光丰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783执恢14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寿光丰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寿工商抵登字(2015)013号(顺丁项目所有设备及辅助配套设施、聚丙烯所有设备及辅助配套设施、无纺布生产线及辅助配套设施)及寿市场监抵字(2016)041号所属设备。

二、续查封期限:2021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

查封由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寿工商抵登字(2015)013号、寿市场监抵字(2016)04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