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郓城鹏昊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6702249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725执保24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郓城鹏昊纺织有限公司内的电机[粗纱机]4台、电机[滤尘机组]3台、电机[细纱机]83台,共计90台设备电机予以查封;查封详情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2026年9月17日至2028年9月16日。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