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8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晋01执191号之二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山西省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00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全部设备机器(共264台/套)。
二、查封期限贰年,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山西省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00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