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龙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8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豫01执326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南龙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濮阳市工业大道南、经六路东的如下机器设备:立罐6个、冷凝器8台、反应塔5台、蒸汽锅炉2台、DCS控制中心1套、卧罐20个、球罐4个、制冷压缩机(型号MCL1005)1套、反应器(型号Q345R)1台及其他配套附属设备等。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1年9月9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