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昌江燃气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7905248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11日收到的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赣1128执2482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江西昌江燃气有限公司名下所享有的燃气及安装费收费权(登记证明编号:09055127001080740100,财产描述:江西昌江燃气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支行申请9,600万元综合授信,以公司的燃气及安装费收费权质押,期限为2020年9月11日至2030年9月11日)。

二、查封期限为壹年(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7年8月25日),查封期限内禁止对上述财产办理新增抵押、质押、融资租赁等业务。

查封由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