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华晟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8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晋01执恢6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西华晟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给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家峪信用社的机器设备(查封清单附后),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经工商动抵登字(2017)01号。
二、冻结期限两年,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冻结期间不得办理股权转让、变卖、质押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注:编号为经工商动抵登字(2017)0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