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奥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1日收到的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渝0109执2751、2752、2753、289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重庆市奥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列机器设备:1.和面机1台(NQ-30);2.和面机1台(SM80-T);3.和面机1台(无铭牌);4.打蛋机2台(大草原牌);5.打蛋机1台(B30);6.打蛋机1台(40L);7.打蛋机2台(海俊);8.打蛋机2台(恒联);9.月饼生产线1条(SLY-187成型机、SLBX-189包馅机);10.烤箱9台(三力达)。
二、查封期限均为二年,即从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3年8月19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