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金阳光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5日收到的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辽0204执9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金阳光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名下三菱对开四色印刷机D3000L3-4,海德堡胶印机CD102-4两台机器设备。

二、上述继续查封期限均为二年,自2021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19日止。

查封由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