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鑫西南铝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5日收到的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891民初15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鑫西南铝村有限公司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抵押的抵押登记编码为高新工商抵登字201700008号项下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3年。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17日。查封期间不准办理过户、抵押、赠与、拍卖等手续。
查封由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高新工商抵登字20170000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