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州维多利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801009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403执恢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德州维多利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厂房内生产设备、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7年4月14日。
查封由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