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鸿亦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7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执恢1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鸿亦机械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07)0095号、(广工商)抵登字(2008)003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0)006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5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314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23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27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300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242号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即自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07)0095号、(广工商)抵登字(2008)003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0)006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5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314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23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27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300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242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