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浮来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607069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11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1执6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浮来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原酒1713吨【动产变更登记证明编号 12082171001674116859】。
二、上述动产查封期限均为二年,自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9日。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