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康洁利人造石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811执50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康洁利人造石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编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8)00028号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1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高新工商)抵登字(2018)0002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