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大树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0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7执恢1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菏泽大树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钢结构厂房车间一宗(包括④仓库、调味品酱料车间、果粉混合车间、植脂末2号车间、调味品酱料2号车间)。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8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