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30202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2)大民三初字第2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一期PVC型材生产线21条,二期模具设备19套,二期PVC型材生产线40条,二期模具设备70套及KMD2-60K型PVC型材生产线7条以及配套设备,模具。库存产品:PVC型材1000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3月23日至2027年3月22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