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放鸡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080300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25日收到的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09民初75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茂名放鸡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放鸡岛旅游景区上岛船票收费权。
二、查封期限三年,从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8年10月16日止。
查封由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