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刘记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30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703执保3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申请人锦州刘记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真空包装机、电磁灶等共计72台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1年7月28日至2023年7月28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