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9日收到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6执保30号”《协助申请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编号为37162020025727项下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8)第000163号、抵押登记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7)第000123号、抵押登记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427号。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4日止。

查封由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