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佳瑞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2019241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24日收到的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402执24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平顶山佳瑞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机器设备及其他地上附属物。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5年 12月14日。
三、如相关权利人对上述产权有异议,请自发布公告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6办公室。
查封由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