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鸿鑫福达牛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203368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12日收到的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882民初36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大石桥市鸿鑫福达牛业有限公司登记的抵押号为2245 1981 0028 0511 5259,抵押总价值为6900000元,抵押物为3-4年的大牛,数量230头,评估单价30000元,总价6900000元。
二、查封期限从2024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1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