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九六六一二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50100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14日收到的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503执保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查封被告辽宁省九六六一二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的RayNovaDRsc4型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一台(设备出厂编号:20sc4J00431)。

二、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查封被告辽宁省九六六一二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的RayNovaDRsc4型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一台(设备出厂编号:20sc4J00581)。

三、对上述两台设备的查封期限为一年(2025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7日),查封期间禁止使用、买卖、出租、毁损等;禁止在上述两台设备上设置新的权利。

查封由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