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7日收到的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392执恢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权证号为37132020036513、37132020036517项下的动产。

二、查封期间禁止企业股权转让、股权抵押、过户。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9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