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丰达铸物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7日收到的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瓦执字第11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丰达铸物有限公司所有的数控双柱立车一台,规格型号为ck5280*50/180。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止。
查封由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