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腾冲高黎贡山生态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9日收到的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云05执58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申请人腾冲高黎贡山生态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云南省腾冲市工业园区的机械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1年7月19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止。
查封由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