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122民初391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王某某(公民身份证号:37**************76)所有的位于日照广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院内的废旧钢材一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