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嘉诚玻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9008086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10日收到的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481执保8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山东嘉诚玻璃有限公司所有钢化炉一台、中空线二条、四边磨一套、切割机一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止。查封期间暂由被保全人山东嘉诚玻璃有限公司保管,不得办理买卖、抵押等手续或实施有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