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盼盼超烁高科彩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9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1执保3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营口盼盼超烁高科彩镀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被告营口盼盼超烁高科彩镀有限公司院内全自动双面平整履膜机1台,ZK-180多功能印刷设备4套,配电系统4套。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21088220170061,登记机关为大石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续做抵押,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21082019003784。
二、查封期限2年:2021年8月13日至2023年8月12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