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440916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812之16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兖工商抵登字(2012)第14号>、<兖工商抵登字(2013)第025号>、兖工商抵登字(2014)第032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兖工商抵登字(2014)第045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钢结构厂房。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2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