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介休市申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9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津03执保2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介休市申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介抵登字(2014)第078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变压器等45项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8月19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