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9日收到的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陕01执保1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089699013J)所有的抵押给申请人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并已于2020年5月11日在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证明编号为:07907498000948426261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的,存放于成都市成都东腾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场地的抵押物480MWHIT产线设备,查封设备清单附后。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7月19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止。
三、上述财产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妥善保管维护查封物,并依法承担保管不利的法律责任,允许被申请人正常经营使用。
四、自查封之日起,未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处分或增设质押、他项权利等手续。否则,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查封由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