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811执115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焊接机器人(RTi370-S)四台、数控双面铣床一台。
二、查封期限均为二年,自2021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