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封凯乐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0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1执保138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保全人开封凯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质押合同编号为2018年YYB质字008号(登记证明编号0504 9428 0006 0267 1373)、2019年YYB质字016号(登记证明编号:0719 3534 0008 5989 4000)、2020年YYB高质总字003号(登记证明编号:0884 4551 0010 5573 5224)、2020年YYB高质总字003号(登记证明编号:0884 4360 0010 5571 3899)项下的应收账款。

二、质权人均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