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市宏光枣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406089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24日收到的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903执89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沧州市宏光枣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0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买卖、租赁等相关事宜。

查封由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