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森特煤焦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8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晋01执302、3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山西森特煤焦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抵押在中国建设银行太原旱西门支行的抵押登记编号为闻工商抵登字(2014)016号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2021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9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变卖、过户、变更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