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莲县百盛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8日收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1102执11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五莲县百盛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在日五工商抵登记(2014)第0262号项下的设备、日五工商抵登字(2014)第0212号项下设备予以继续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出租、抵押、毁坏、赠与、变卖等。查封日期自2021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