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市慧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龙江县成玉农田水力利节能排灌有限责任公司、龙江县天农肥业有限公司、龙江县苍龙仓储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12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黑01执318号之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慧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龙江县成玉农田水力利节能排灌有限责任公司、龙江县天农肥业有限公司、龙江县苍龙仓储有限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机械设备、辅助设施。详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第1-38项、42-111项、117-141项、144-166项;643-658项;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明细表第14项。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明细表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