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中城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7日收到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981执恢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高州市中城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有用于抵押借款的位于高州市胜利农场大井分场的机械设备:1、20层框架式热压机2台(压力600T,含升降机、自动恒温及电疏水);2、冷压机1台;3、叉车1台(CPC30HB-G2);4、叉车1台;5、锅炉1套(4T)。6、甲醛罐1个(30T);7、胶水生产线1套;8、据板机2套;9、自动化生产线4套(台面尺寸2.44*1.25M,最大加工尺度2.48*1.24*0.18);10、自动涂胶机4台(宽度1.3M);11、搅胶机2台;12、磨刀机1台;13、右卡机1台;14、木材旋切机3台;15、切板机1台;16、锯木机3台;17、冷压机1台;进行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8月5日起至2023年8月4日止。

查封由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