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豪峰福利纸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6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09)二中执字第01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秦皇岛豪峰福利纸厂所有机器设备。未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为其办理抵押买卖等财产转移手续。

二、查封期限:2021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