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安市安暖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90403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22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1084执恢3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轮后查封被执行人宁安市安暖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分别为:锅炉主机1台;锅炉辅机1台;20平方米压力常人容器罐1台;全自动发泡机1台;流化床1台;轻质墙板生产线2套;100吨立式散装水泥罐4台;气水板式换热器1台;空压机1台;冷干机1台;预过滤器1台;精密过滤器1台;超精密过滤器1台;储气罐1台;变电箱1套;轻轨2套)。
二、期限为二年,期限为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