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奥鼎镁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202032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2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882财保3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辽宁奥鼎镁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2年9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