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3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124执12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焦某某(公民身份证号码:21**************08)名下位于法库县和平乡东大泉眼村两家子自然屯村东头家中ZL9282型铲车一台、粮食输送机及传送带两台、粮仓两座、烘干塔一座、拖拉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2年7月6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