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水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5执388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水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广工商抵登字(2015)第0249号、第0259号;广工商抵登字(034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34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271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第0249号、第0259号、广工商抵登字(034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34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271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