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州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2206209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21日收到的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3)京74民初20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金融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德州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对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质押财产价值:506,268,703.66元)。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
三、未经北京金融法院允许,不得为上述债权办理买卖、转让、抵押、过户等一切相关法律手续。
查封由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