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博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日收到的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豫07执22-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新乡市博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2年3月19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