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大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50500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4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8执1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北大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145台(套)机械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2年,从2022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11月